各学院、校外教学点:
为确保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学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学生注册报到和新学期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
1.2024学年学生(含2024级新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3日。请各学院、教学点及时通知学生报到注册的时间、地点,并提醒学生及时缴纳学费。学费未缴纳的,不予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课。请假未准或逾期2 周不报到注册者作退学处理。各学院、教学点于2024年3月4日将报到注册情况反馈我院。
2.2024级新生报到注册时,请各学院、教学点认真审验准考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信网认证证明等资料,如果资料不符合要求,不予报到注册。
3.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新生报到注册后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时间为2024年3月5日至6月4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通过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学籍异动
学生因工作、居住地变更等原因须调换教学点或转专业的,于报到注册后一周内登录学院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提交学籍异动申请,并附工作所在地、居住地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学院审核后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三、学费收缴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批复我校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为方便学生缴费,分三次收取,每年一次:艺术类4200元/次,工科类3300元/次,其他科类2970元/次)。收费标准如下:
层次专业 | 收费标准、方式 |
专升本艺术类 | 总学费12600元,4200元/次 |
专升本工科类 | 总学费9900元,3300元/次 |
专升本其他类 | 总学费8910元,2970元/次 |
各学院、教学点不得代收代缴学费,不得额外收取其他未经我校批准的任何费用,请督促学生本人按时将学费汇入我校指定账户,由我校开具正式电子发票。缴费方法见附件。
学生如有突发情况导致学费缴纳困难的,可由本人提出缓交学费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教学点、学院审核后提交我院审批。缓交学费申请时限不超过6个月。
四、新生开学典礼及始业教育
学校将统一举办新生开学典礼及始业教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学院、教学点认真做好新生开学典礼及始业教育组织工作。务必组织每位学生认真学习《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浙师继教字〔2020〕3号)和有关校规校纪(可登录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查看),知晓新生学籍注册、缴费、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学士学位申请等各方面的规定。
五、教学教务管理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组织教学。各学院、教学点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授课(线上直播及线下面授)要求认真组织教学。要在授课前召开教学工作会议,要求任课教师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严格按照课表安排认真组织教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事先向相关学院申请并由学院审批。
2.加强考纪考风教育,做好考试工作。各学院、教学点要认真做好学生考纪考风宣传教育工作。每场考试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隔位安排考生,学生要有签到记录,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核对考生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考试。
3.加强考勤管理。教学点要做好学生点名签到工作,学生请假须填写正规的请假条,学生所在单位和教学点要有审批意见和盖章,考勤记载要及时、如实上报。各学院、教学点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予批准。
4.规范教材征订。各学院制定各专业课程教材目录和版本,学生可自行购买也可委托教学点统一购买。
六、其它相关事项
1.上课时间
原则上一天安排三个时间段:8:30-11:30;14:00-17:00;18:00-21:00,各为4学时。教学点上课时间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作适当调整,但必须于3月3日前报送相关二级学院审核后再交终身教育学院备案。
2.各学院于2024年3月3日前将修订好的面授课程表、考试安排表、面授教师信息汇总表、值班安排表(电子稿、纸质稿)报送终身教育学院备案。
3.各学院、教学点要加强领导,配备充足工作人员,妥善协调解决好学生的安全和食宿问题。
4.联系方式:
浙江师范大学终身教育学院://www.mast-daita41.com/
浙江师范大学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cjgl.zjnu.edu.cn/
终身教育学院学历教育中心:教务学籍:0579-82282285;教学面授:0579-82282168;投诉建议:0579-82282376。(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信息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交费方法
浙江师范大学终身教育学院
2024年1月19日